育嬰津貼請領條件

1.參加就業保險年資滿一年

2.子女三歲以下

3.依「性別工作平等法」規定,向雇主辦理「育嬰留職停薪」者。

4.給付標準為平均每月投保薪資六成

5.每一子女父母各得請領最常半年,合計最長12個月

※勞委會說,後續相關子法研擬、行政籌備及宣導工作等配套措施,已積極辦理中,有關育嬰留職停薪津貼、延長中高齡及身心障礙失業者失業給付期間部分,預計上半年可施行。

※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方案也比照勞工,但以公保險基金支應。


圖/聯合報提供
 

圖/經濟日報提供

立院通過就業保險法修正案,勞委會立即宣布弱勢勞工延長失業給付、以及育嬰留停津貼等政策,預計五月公告實施。至於整體失業給付彈性延長的機制,勞委會將儘速研擬,最遲九月公布。

未來育嬰津貼將由就保基金支付,外界質疑未來若軍公教也推動育嬰留停津貼,可能由政府直接編預算,導致不公平。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強調,勞委會已與銓敘部達成共識,如果未來軍公教用預算來支應,那勞工也要比照。

至於發放育嬰留停津貼的費用,王如玄說,每年請領勞保生育給付的女性勞工有七萬多人,先前問卷表示「有意願申請留停」的約為一半。如果真有一半女性勞工申請育嬰留停津貼,且她們與其配偶都領到最大額度(每人各六個月),一年的開銷將會是八十一億。但估計實際上真正會辦理留停的勞工,比率會遠低於一半,因此實際發出的金額,應該比八十一億少很多。

職訓局長陳益民也指出,為了協助勞工能夠享用育嬰留停的權利,職訓局已經建立短期人才資料庫,供企業尋找代班人時使用,對於這些替補人力,或是留停之後要回到職場的勞工,也都可安排職訓。

若是非婚生子女,或是收養關係,能不能申請津貼?勞委會條件處長孫碧霞指出,育嬰留停假的法源來自性別工作平等法,其中完全沒有規定必須「婚生」,因此非婚生或收養的子女也一體適用。至於要如何認定親子關係,還是以孩子戶籍登記上的父母欄位為準。

「一般勞工」失業給付是否延長,在新法中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擬定辦法,而要多嚴重,勞委會才會啟動延長失業給付?王如玄不願透露標準,強調目前失業者待業周期是廿六點二周,還短於民國九十二、九十三年曾經高到卅二周,即使辦法出爐,以目前的情況,也不到延長的地步。她強調,目前就保基金約有六百億元,發放育嬰津貼與提升弱勢勞工失業給付沒有問題,但若要將失業給付全面延至九個月甚至一年,支應就會相當困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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